試論如何使道眾以廟為家

“以廟為家”是每個道教徒必須具備的思想觀念,對於十方叢林中的全真道士來說尤為重要。國家宗教事務局葉小文局長在中國道協第六屆代表會上曾語重心長地指出:“目前少數道教徒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衣冠不整、道不像道。”⑴這種現像嚴重影響了道教的形像。出現這一問題的根源是少數道人缺乏“以廟為家”的觀念。那麼到底如何才能使道眾做到“以廟為家”呢?芽對此,筆者試從以下三個方面談一些不成熟的觀點,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一、宮觀管理者應當加強自身修養

十方叢林也就是十方常住,是道眾陶融品性、學習道教規法威儀的場所,它應當有嚴謹的組織和文明的道風。一個十方叢林的管理者,就是常住之棟梁、大眾之綱領,是道眾的模範,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無不影響著道眾的品行、修持及宮觀的發展。因此,能否使道眾做到“以廟為家”,其管理者自身的修養是至關重要的。至於如何加強宮觀管理者自身的修養,筆者認為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管理者應當認清自己的身份與地位,明白自身的職責。

管理是指一定組織中的管理者,通過實施計劃、組織、人員配備、指導與領導、控制等職能來協調他人的活動,使別人同自己一起實現既定目標的活動過程。其任務就是設計和維持一種體系,使在這一體系中共同工作的人們能夠用盡可能少的付出去實現他們既定的目標。作為一個十方叢林的管理者,應當時刻明白自己是在管理整個宮觀,其職責就是要維持宮觀的正常運轉,並為宮觀的發展制定計劃和目標。其中最基本的任務就是創造出一個家庭般的整體,創造出一個富有活力的整體。可以把管理者比作一個樂隊的指揮。通過樂隊指揮的理解和指揮,各種樂器演奏才能形成具有生命力的樂章。因此,管理者應盡可能有效地利用宮觀中的各種資源,尤其是人力資源,使道眾做到“以廟為家”,創造出一個真正的、家庭般的、富有活力的整體。

其二,管理者應當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管理者的神聖職責,要求他必須發奮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為宮觀的生存與發展制定可行的計劃與目標。有了長遠的目標和可行的計劃,就好比輪船在航行中有了導航燈和指定的航線,保證它勝利到達弘揚道教、普渡眾生的彼岸。

一個宮觀的管理者,如果道德齊備、信仰虔誠,並且管理得法,宮觀裡的道眾會齊心協力、任勞任怨地努力工作,在信仰上也會被同化而極度虔誠;道眾們會自覺把管理者當成在家的家長般尊敬、關心、理解和支持。反之,如果管理者管理不當,很可能會使本來具有虔誠信仰的道眾也失去信心,逐漸變得信仰淡化,以致使整個宮觀像一盤散沙,當然就談不上能使道眾以廟為家了。

宮觀是供奉、祭祀神靈的場所,是道士參玄修道、弘教講經、立壇設醮和日常安身的場所;同時又是道教傳播教理教義,聯系、教化信教群眾的窗口;宮觀中舉行的各種宗教活動和道眾的一舉一動等日常修持都是向人們展示道教義理與信仰內容的無聲語言。如果一個宮觀管理得井井有條,各種道教活動做得合理得體,那麼道教文化就會很容易地被信教群眾理解並吸收,反之亦然。所以,作為一個宮觀的管理者,應當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其三,管理者應當廣積功德,加強道德修養。

《道門十規》雲:“住持領袖,凡名山福地,靖廬化治、叢林宮觀住持之士,或甲乙往還,或本山推舉,必得高年耆德、剛方正直之士,言行端莊,問學明博,足為叢林之師表、福地之皈依者為之,庶足儀刑後進,准則前修。其是者,務必慈仁儉約,德量含弘,規矩公正。”其中對宮觀管理者的道德素質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道德,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範。它依靠人們的內心信念、傳統習慣和社會輿論等對社會現像的善惡、美醜等作出判斷,用說服力、勸導力、良知,以喚起人們的善心、正義感、榮譽感和羞恥心。《道德經·五十九章》雲:“重積德則無不克,無不克則莫知其極。”宮觀管理者若能多結善緣、廣積功德,自然就會產生威望而得到道眾擁戴,從而感化道眾全身心地投入宮觀的工作當中去。

廣積功德可以服眾。可見只要管理者的德行充實於內,其人格魅力就會像電波一樣,流露發射於宇宙之中,它的神奇力量在無形中起著難以估量的作用。現今規模再大的宮觀,其管理者也幾乎天天都能遇見宮觀裡的每一位道眾,他的一舉一動都在道眾的視野之內,他若能廣結善緣、以德化人,其影響當然會立竿見影。

中國自古就形成了“上行則下效”、“正人先正己”以及“身教重於言教”的道德運行傳統,要求領導在教育群眾應該怎麼做之前必須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早已成為老百姓的一種強烈意識。宮觀作為社會實體之一,其道眾的思想當然也會受到社會的影響。因此,要想使道眾做到以廟為家,其管理者應當加強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將“廣積功德”作為管理能力的基石。

二、應當設法為道眾營造“家庭的溫暖”

要想使道眾以宮觀為家,宮觀裡的管理者應當先為道眾營造一種“家庭”的氛圍,創造一種使道眾產生歸屬感、體現主人翁地位的條件,使宮觀具備“家”的必要因素。

1.應當加強齋食管理。

《史記·食其列傳》雲:“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可見,飲食是人們的頭等大事。

在十方叢林的廟中,應當保持傳統的齋堂風格,但齋食也應滿足道眾身體所需的能量。齋食管理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道眾的身體健康和情緒的穩定,進而影響到宮觀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可以說,齋食的好壞是體現“家庭溫暖”的基本因素。宮觀的管理者應將伙食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首先,管理者本人應當經常與道眾一起在食堂用餐,這是體現一個“家長”式領導的重要條件。作為宮觀的管理者,與道眾一同用餐,能體現出一種“老修行”的德性,又能了解食堂的管理情況和飯菜的質量。其次,要選好食堂管理人員。食堂的管理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善於團結大家一道工作,能吃苦耐勞,會干會算,廉潔奉公,熱情為道眾就餐服務。當然,配好炊事組長和采購員也很重要,把食堂骨干配好了,搞好齋食就有了組織保證。再次,加強炊事人員的思想教育。應當使每一個炊事人員都懂得搞好飯菜質量的重要性。若炊事人員自己持有“出家人不應該口貪滋味”的觀念,就很容易出現隨便應付、敷衍了事的行為,結果其飯菜吃不下倒掉,不僅會造成大量浪費,還會影響宮觀的“家庭氛圍”。

2.應當加強住宿管理。

住宿與齋食一樣也是體現“家庭溫暖”的基本條件。要想使道眾做到以廟為家,就應當先給道眾一個安定的住所,一個主人翁的身份,盡量避免道眾產生寄人籬下、居無定所的漂泊感。

早在1994年國務院發布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第五條就已規定:“宗教活動場所的常住人員和外來暫住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戶籍管理的規定”。“其中‘常住人員’是指:有所在宗教活動場所的常住戶口,按宗教教義教規應在該宗教活動場所長期居住的宗教教職人員,以及經該場所管理組織同意在本場所長期居住的服務人員。”⑵因此,宮觀的管理者應當根據有關戶口管理的規定固定常住道眾。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道眾們對住宿條件的要求也相應地提高了。因此宮觀裡應盡可能地為道眾創造一個舒適的、有利修煉和學習的住所。宮觀裡的管理者一定要做好人員搭配,並要制定一份宿舍管理制度,督使道眾共同遵守。否則,同宿舍的道眾很容易產生矛盾,以致影響到宮觀的“家庭”氛圍。

3.應當加強與道眾的交流和溝通。

與其它單位的領導及家庭的家長一樣,宮觀管理者應當善於體恤道眾的心情,經常保持與道眾的交流與溝通。那樣才能穩定道眾的情緒;獲得道眾的尊重、支持與理解;維持宮觀的和睦氣氛。

在趨向性方面,要使道眾熟悉他們的工作,使他們感到其工作的樂趣與意義。與社會上的普通員工一樣,道眾也需要了解他們的工作同整個宮觀的關系,以及對宮觀的重要性等方面的情況。只有使道眾在精神上感到滿意,他們才會安心工作,其工作也才會更有成效。

在溝通的方法上,與別的任何單位一樣,民主式的會議討論是非常有利的。然而,由於缺乏責任心和主人翁的意識,現在能在會議上發表自己看法的道眾已很少。所以宮觀的管理者可以將重點放在個別交談上,那樣才能體現出“家長”的慈愛。即管理者應當利用適當時機與道眾進行個別交談,征詢道眾對宮觀內存在的問題和缺陷看法。在個別交談的情況下,道眾們往往願意表露真實思想,提出不願在會議場所或別的場所提出的問題,從而使管理者能掌握道眾的思想動態。在認識、見解、信心諸方面容易取得一致。這種溝通方法雙方都會無拘無束,會為雙方的相互信任建立基礎,自然會增加道眾對管理者的親切感以及工作上的信心與責任感。

宮觀的管理者雖然在為道眾服務的職責上相當於一個家庭的家長,但在與道眾溝通的態度上不能流露出家長般的威嚴,也不能像與平常人一樣的溝通,因為他們具有特殊的組織角色關系。道眾在宮觀內發展的前途,在相當大的程度內,操之於管理者之手。這使得道眾與管理者接觸的時候,會懷著一份特別的心理狀態從而影響整個溝通過程。一方面,道眾不願意在溝通時發生對自己有什麼不利的影響,對於溝通內容不免加以選擇和控制。他可能會掩蓋對自己不利的事實,就是必須說的,也會加以有利的解說;為投管理者之所好,只會挑選管理者喜歡的部分相告。另一方面,由於道眾想從溝通中得到更多或微妙的信息,每每從字裡行間去揣測可能的含意,往往捕風捉影,自以為是。管理者一句漫不經心的話,可能被一位道眾理解為帶有特別的意義。這都會使其間溝通發生歪曲現像。因而在溝通的態度上,管理者應當扮演“聽眾”的角色。當然不能“聽聽”就算了,而要設身處地去“聽”,即“傾聽”。這樣才能使道眾無所顧忌,暢所欲言,就像在家裡說話一樣。

4.妥善處理道眾之間的矛盾。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商品經濟的浪潮正在衝擊著社會的每個角落,宮觀裡的道眾的言行舉止也會發生一些變化,一些新老觀念的鬥爭,致使一部分道眾中出現一些矛盾心理,如擁護中有不理解、贊成中有保留、希望中有憂慮等。這些個人的心理矛盾極容易造成道眾之間的矛盾。

作為一個宮觀的管理者,首先不要害怕矛盾,其次是正確認識和對待矛盾,然後是妥善處理好矛盾。這就需要把握三點:一、不偏不倚,二、了解矛盾,三、一事一斷。

與家庭的家長處理家庭成員間的矛盾一樣,管理者在處理道眾之間的矛盾時,首先要不偏不倚,不能有半點私心、偏心。稍有私心、偏心,道眾就會感覺出來。即使不偏心有時道眾也會懷疑管理者不公,更何況偏心呢?芽因而只有公正才能解決、處理好矛盾。當然,處理好矛盾的前提是把握和了解矛盾。否則,只憑自己的想當然、感情用事,那樣不但處理不好矛盾,還會導致產生更多新的矛盾,甚至將自己也卷入矛盾之中。所以只有經過調查,了解清楚道眾間矛盾產生的原因、發生的過程、發展的程度及涉及的範圍等之後,處理矛盾才能把握全局,抓住關鍵,有的放矢。要不然,不但會解決的不徹底不到位,還會適得其反,導致矛盾越來越多。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並且人都會隨著時間和地點的改變而改變,道眾間的矛盾也會隨時隨地發生變化的,所以處理矛盾要一事一斷,不能用經驗套。

《道德經·七十九章》雲:“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為善?芽”只要矛盾發生後,無論處理的如何好,都會在雙方的心裡留下印記。就像寫錯了字,再好的橡皮和再高明的塗改技術都會或多或少留下痕跡。加之宮觀裡的道眾之間又沒有血緣關系,因而道眾間的矛盾是營造“家庭氛圍”的一大障礙。所以管理者不但要提高處理矛盾的技巧、做好道眾的思想疏導工作,還要像家庭的家長一樣善於觀察,盡量去讀懂每一位道眾的心、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應當加強對道眾的素質教育與信仰建設

(一)文化素質教育

《莊子·逍遙游》雲:“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無以與乎鐘鼓之聲。豈唯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選”如果道眾不能從理性上認識到“以廟為家”的重要性,那麼宮觀管理者的道行再高、其宮觀裡的條件再好、規戒再完善,也無異於華麗的文章予以瞽者,美妙的音樂以聾者——無濟於事。因而,要想使道眾做到“以廟為家”,應當先提高道眾的認識能力,使道眾明白“以廟為家”的重要性。

文化素質是影響人的認識能力的重要因素。它是在人的先天生理基礎上,經過後天教育和社會環境的影響,由知識積澱、內化而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心理品質。它是有別於生理素質,不是先天的、生來就有的,它是通過教育和社會環境的影響逐步形成和發展的。也就是說,文化素質是教化的結果,是可以培養、造就和提高的。它具有理性的特征,同時它又是潛在的、通過外在的形態(人的言行)來體現的,它相對持久地影響著和左右著人對外界事物和自身的認識。

文化素質是知識內化和升華的結果,知識是文化素質形成和提高的基礎。沒有知識作基礎,素質的養成和提高便不具有必然性和目標性。因而要想提高道眾的文化素質,其根本就是要增加道眾的知識量,開闊道眾的視野。《莊子·秋水》雲:“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束於教也。”唐代文學家韓愈也說:“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這告訴我們,個人的認識和作為都會受到主客觀條件的制約,是十分有限的。所以為了增強宮觀的群體凝聚力,管理者必須經常組織道眾進行各種學習,不斷提高道眾的文化水平和認識能力。明白自己與宮觀之間的關系就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是相互依賴、互為存在與發展的前提,那樣自然就會增強整體觀念而立足於整個宮觀、自覺地遵守宮觀的各項規章制度而以廟為家了。

(二)加強信仰建設

1.信仰的建設。信仰是指“對某一宗教或主義極度信服和尊重,並以之為行動的准則。”⑶道教信仰即指人們對道教極度崇拜和尊重的一種表現形式,是一種至高無上的信念和追求。信仰建設是宮觀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宮觀賴以傳承與發展的基本條件。道眾的信仰問題直接關系到宮觀神聖所在,直接關系到宮觀自身的形像和對社會的影響,這是宮觀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宮觀裡之所以能有大批的信教群眾,之所以能得到社會各界的捐獻,主要是因為人們都相信宮觀及道士能夠為虔誠的信士消災、賜福、祈禱平安,這是宮觀吸引信教群眾的基本條件。假如道眾的信仰不夠虔誠,那麼這個宮觀裡的各種文化就得不到信教群眾的認同,以致山門冷落而難以具備建設“家庭溫暖”的物質條件。道眾信仰虔誠也是“以廟為家”的重要體現,假如道眾的信仰不夠虔誠,那麼他們就很容易產生利益之心,以致出現各種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等影響“家庭”氛圍的現像。

2.道風的建設。道風是信仰的外在表現。嚴肅道風是提高道眾素質的基本要求。應當認識社會主義道德與文化思想素質的提高,正是反映新歷史時期對道風的要求;同時道風建設也是維系宮觀運轉及傳承發展道教優良傳統的重要保證。優良的道風,是以我國優良道德觀念為基礎的風範,是具有民族美德修養的表現。它不僅規範道眾個人的言行,而且必然會影響社會,影響廣大信教群眾的精神世界和現實生活。樹立高尚的道風不僅是道眾應盡的本分,而且對促進社會精神文明,穩定社會,都能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道教現在已是有廣泛影響的宗教,世界各地的信道者和道教研究者,皆十分景仰並關注我國的道教宮觀近況及道眾們的風範。因此,樹立良好的道教風範,對人們關注道教、認識道教和傳揚道教文化都將產生一定的影響,自然也會顯示出宮觀裡和樂融融的“家庭”氣氛。

3.規戒的建設。謹遵規戒是信仰者行為的重要體現。縱觀道教發展的歷史過程,我們會發現,道教規戒的建設與道教的盛衰有著密切的關系。大凡道教的鼎盛時期,必定是規戒嚴格且完備的時期,反之亦然。因而,加強規戒建設歷來是宮觀加強自身建設,特別是加強宮觀信仰建設的重要途徑;持守規戒也是修道養德、堅定信仰的具體行動。當然歷史上傳統的規戒,有些已經不能適應當今新形勢下宮觀發展的需要了,必須根據現代社會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習慣加以調整、補充和完善,在不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時代發展的新規戒。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宮觀裡若沒有規戒就無法維持宮觀的運行與發展,當然也沒法維持宮觀的“家庭”氛圍。

總之,只要管理者充分擔任好“家長”的職責,做好道眾的表率,並從家長的角度去為道眾服務,道眾自然會對宮觀產生一種依屬感,甚至安心的、自覺的為宮觀服務,與宮觀同甘苦、共患難,以宮觀為家,從而為宮觀貢獻力量。

注:

⑴《中國道教》,1998年第4期,第10頁。

⑵《宗教工作普法讀本》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政策法規司編,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年版,第50頁。

⑶《辭源》,上海辭書出版社,1989年版,第2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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